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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疫苗监管漏洞百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29 浏览次数:57
  去年12月底,广西来宾市兴宾区正龙乡果塘村一名5岁男童被狗咬伤,到该乡卫生院打狂犬疫苗,21天后病发致死。经化验,所用狂犬疫苗为假药。来宾市随后查获“问题”人用狂犬疫苗1000多人份,货值33万多元;8名涉嫌制售假劣药品犯罪嫌疑人被捕。(9月25日《南国今报》)
  
  疫苗作为一种特殊的药品,如同给电脑安装防火墙一样,用以增强人体抵御病毒的免疫能力,其潜在的作用一般不为人所察觉。因而,只要假疫苗本身无害,所带来的危害是潜在的、不确定的,也是难以发现的。正是这个原因,监管稍有不慎,假疫苗就可能成为一些黑心商人谋取暴利的工具。
  
  事实证明,1000多份假疫苗,倘若不是因为一个孩子的生命消逝,如果不是经过科学化验,对结果的确认,而作为一般的医疗事故处理,这些疫苗只怕还会大行其道,去欺骗和为害更多的人。事实上并不止如此,据悉,随案发现的还有其他问题疫苗18个品种67个批次,涉及货值金额47万多元,其潜在危害只怕更大、更长久。
  
  然而,正是这个不到千分之一的概率,却显露了疫苗监管的漏洞。首先,当地疾控部门对区域内疫苗使用缺少科学全面的指导规划,在储存、调配方面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为问题疫苗的流入带来了市场;其次,当地卫生医疗机构把关不严,没有对疫苗质量进行验证便进入临床,使得问题疫苗形成危害事实;第三,当地药品监督部门对于疫苗经销企业的供货渠道、药品质量监督不力,为问题疫苗的流入创造了机会;第四,当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卫生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教育不力,主观上缺少防范问题疫苗流入的安全意识。这些环节,哪怕是只有一个真正发挥了作用,也许问题疫苗就会无处藏身,但是正是这些漏洞的普遍存在,使得原本支起监督的网,变得洞门大开,形同虚设,问题疫苗便如同漏网之鱼,如入无人之境,堂而皇之地进入了患者的体内。
  
  广西来宾的这起假疫苗事件,教训无疑是惨痛的,其存在监管漏洞,有可能是普遍存在的。因而,我们在期望于有关部门在严肃查处这起事件责任的同时,还要切实加强对疫苗生产、运输、储存、经营、使用等环节的监管,让每个环节必须为疫苗质量进行把关,并对其负责,确保疫苗使用安全。如若稍有松懈,所产生的漏洞,堵上的也许只有无辜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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