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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彪马”来肥刮起维权风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22 浏览次数:91
  继广东、浙江、江苏多地掀起彪马维权风暴后,近日,世界著名体育用品公司德国的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下称彪马公司)在合肥发起维权风暴,将涉嫌侵犯旗下著名“PUMA”(中文译为彪马)商标、“豹图形”商标和“PUMA及豹图形”的20多家超市、商场、运动品专卖店告上法庭,索赔5万至10万元不等的侵权赔偿,并要求停止侵权、公开道歉。
  
  16.9元买一顶“PUMA”童帽
  
        去年5月26日,彪马公司委托的代理人在合肥市日之惠超市四方店购买了一顶价值16.9元的童帽,同时还购买了一个价值36元的背包。这两件商品上一个印有彪马公司著名“豹图形”——一只腾起的美洲豹,一个印有“PUMA”英文。彪马公司的代理人立即将这两件买来的涉嫌侵其商标权的商品做了公证,并以此起诉这家日之惠超市。同时被起诉的还有日之惠四七分店。另外,好日子、你我他、安徽太平洋超市、安徽壹新鲜超市等24家超市、商场、运动品专卖店均因为销售涉嫌侵犯彪马公司商标被告上法庭,被索5万至10万元不等经济赔偿。目前,24起案件中,已经有三分之一调解,剩余案件正在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合肥市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理中。“我们第一批起诉的是大型超市、商场,今年再次起诉的是小型超市、运动品专卖店,除了合肥,我们还在铜陵、芜湖起诉并得到赔偿,在安徽其他城市的取证和起诉工作目前都在进行中。”彪马公司的代理人告诉记者。
  
  除了我省,彪马公司成功地在全国各地发起维权风暴。2008年初,彪马起诉广东20多家个体商户侵犯知识产权;同年底,起诉海南多家零售公司及个人;2009年,彪马在深圳发起维权之诉;2010年在浙江宁波、嘉兴提起多起诉讼;2011年在南宁提起了20多起侵权诉讼;近年来已经在江苏各地发起了上百起维权之诉。大多被其告上法庭的商家都付出了代价。据了解,中国知识产权网站上载明的彪马发起的维权之诉的法律文书就有600多份,这还仅是冰山一角。在江苏,一家侵权商家付出了十几万元的赔偿代价。
  
  □彪马
  
  假冒伪劣影响其声誉
  
  被众人熟悉的彪马品牌隶属德国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已有60多年历史,是世界十大体育品牌之一。
  
  彪马公司诉称,“PUMA”商标、“豹图形”商标和“PUMA及豹图形”商标是彪马公司独创。1978年,彪马公司在中国注册了上述商标并依法申请注册商标,核定在运动衣、运动鞋、背包等产品上使用。被告在未经彪马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将“PUMA”、“豹图形”商标擅自使用在其销售的帽子、鞋子上,故意使相关消费者误认为该鞋是彪马公司的产品,该行为严重侵占了彪马公司的市场,影响了其市场声誉。而且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超市和商场售后服务极差,极大影响了该公司的品牌美誉度。彪马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至10万元不等。
  
  □法官
  
  知名品牌维权颠覆流通企业“潜规则”
  
  今年,本报先后报道过“喜羊羊”、“红双喜(运动品牌)”来肥维权——起诉合肥多家超市、商场一事。此次,彪马公司来肥掀起维权风暴,使得大大小小超市再次因涉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成为被告。“今年,我们受理的商标侵权案件达到了高潮,包括彪马、耐克、红双喜等多家运动品牌公司来肥维权。超市、商场为何屡屡成为知识产权案件的被告?这反映,内资流通企业还是依照‘潜规则’办事,认为即使卖假,查到后下架就没事了,或者根本没有重视知识产权保护;还有一些知名品牌代理商,在正品中掺杂假货进入流通企业销售,这反映出流通企业进货渠道缺乏有效把关。”合肥市中院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民三庭法官王怀庆告诉记者,2008年6月10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正式发布,随着知识产权保护被纳入国家战略发展规划,知名企业的维权意识会越来越强,司法机关也会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如果再不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必将付出沉重代价。
  
  记者了解到,24家被告中,已经有三分之一的被告跟彪马公司达成了和解,付出了侵权代价。(孔华、高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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