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资讯消费电子正文

亚马逊砍单电视案消费者胜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2-11 浏览次数:59
亚马逊砍单电视案消费者胜诉

昨天律师通知,亚马逊砍单长虹电视案,法院判决我们消费者胜诉了。法院责令亚马逊中国要在十天内将售价161元的长虹电视给我发货。”昨天,上海消费者宁先生兴奋地告诉家电消费网,“外婆有希望看上心爱的长虹电视了。”
  
  去年11月26日,亚马逊中国推出了感恩节促销活动。其中,在一折秒杀活动中,长虹一款32寸液晶电视标价为161.99元。超低的价格,令很多消费者纷纷下单抢购。但一天后,消费者纷纷接到亚马逊中国缺货、取消订单的邮件。而消费者发现,长虹该款电视却以1489元的价格在亚马逊中国上继续销售。只不过由当时的亚马逊自营销售变成由长虹专卖店销售。
  
  感到受歧视的消费者成立了“亚马逊长虹诉讼群”的QQ维权群。其中169名消费者委托律师向亚马逊中国递交了律师函,要求亚马逊及时发货,赔礼道歉。但亚马逊中国迟迟没有回应。
  
  去年12月24日,国内首家法律服务搜索网站法斗士网表示将向此次维权的消费者提供免费,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今年1月,宁先生等三位消费者代表向北京朝阳法院递交了起诉书,要求亚马逊中国履行订单交付电视机。3月3日,北京朝阳法院正式开庭,审理亚马逊砍单电视案。
  
  宁先生对家电消费网表示,昨天律师告诉他,朝阳法院已于4月15日出具了判决书。他看到判决书上写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判决亚马逊中国于判决生效起十日内,给他售价161元的长虹32寸电视。并交给他证据保全费1000元,律师费4000元。逾期将加倍支付债务利息。

“如果发现本网站发布的资讯影响到您的版权,可以联系本站!同时欢迎来本站投稿!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